4月16日上午,依托中科华核电技术探讨研究院所属苏州热工研究院建设的我国核电领域首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启动仪式在江苏苏州举行。
据悉,“工程技术中心”是国内核电领域相关企业、院所及高校中申请成功国家工程中心的第一家,也是苏州1995年来获批的唯一一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据了解,“工程技术中心”作为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在“核安全分析与评价技术“、“核电厂环境影响分析与应急技术”、“核电关键设备可靠性保障技术”、“可靠能力检验测试和维修优化技术”、“核电厂寿命评价与管理技术”等五大技术领域,开展科学技术创新、工程化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提升核电厂建设和运行的安全与可靠性水平。
据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院长杨忠勤介绍,上述五大技术领域的有关技术将贯穿核电厂选址、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维护、退役等所有环节。
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核电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核电设备自主化及国产化全方面推进,“核电发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背景下,“工程技术中心”的组建,对于确保核电厂建设和运营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提升我国在核电厂安全和可靠性领域的工程技术探讨研究水平和工程化转化能力等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国家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将瞄准核电发达国家核电厂安全和可靠性技术的发展趋势与应用现状,结合我国核电发展需求与工程应用特点,开发出以核电厂安全和可靠性尖端技术探讨研究应用为导向、能够解决工程领域重大关键性、共性问题的科学技术创新项目,致力于我国核电厂安全和可靠性技术前沿领域的开发和应用。”杨忠勤在启动仪式现场表示。
据了解,我国第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内科学技术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公司或高校。目前,已有141个国家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分布于农业、能源、制造业、信息与通信、生物技术、材料、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轻纺、医药卫生等领域。目前涉核领域仅有两个国家工程中心,即“国家同位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与“国家核技术工业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而核电领域此前尚是空白。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江苏省核电厂安全与可靠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孵化性运作,到2010年初申报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再到现在开建,期间经历各种筛选、论证及审评。
科技部于2010年11月12日在苏州主持召开了“国家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可行性论证会。专家组在听取国家工程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审阅有关的资料、当地考验查证试验室及中试基地后,经质询及讨论,一致通过“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可行性论证。
2010年12月2日,苏州热工院再次参加科技部组织的综合评审,经过综合展示和激烈答辩后,“国家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综合评审报告最终提交科技部进入审批程序;2011年初获得科技部部务会批准,成功进入2010年科技部国家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今年1月7日,科技部发文(国科发计〔20115号〕〕,正式批准将“国家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10年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
杨忠勤说:“我们申报组建这个中心的宗旨就希望能在国家级平台上,整合行业资源、凝聚同行人才、聚集先进的技术、提升我国在核电厂安全以及可靠性领域内的核心技术水平。”
对于“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目标,杨忠勤介绍,“工程技术中心”将通过三年的建设,建立起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技术探讨研究开发与技术应用体系;建成或完善环境监视测定平台、电气与绝缘、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实验室、流体加速腐蚀(FAC)试验平台等实验测试平台,以及设备鉴定试验基地;承担国家攻关和部、省级重点或重大开发项目,对全国和全行业承接工程化技术探讨研究、设计、试验等任务,加速成果转化。
另外,在三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工程技术中心”将在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技术领域突破一批重大的关键工程技术,形成一批成熟的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的科学研究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形成行业资源集中,同行人才集聚,技术水平领先的开发服务平台,成为国际一流的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工程技术创新的主体。提高并保障核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核电产业的自主化、国产化,促进核电产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杨忠勤说,“通过聚集高水平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进行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核电厂安全及可靠性研发技术、推广及辐射平台。采用开放运行模式,将研发成果辐射于核电领域的设备生产厂商、核电建筑设计企业和运营单位。形成一流的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培养高端核电专业人才。”
记者获悉,“工程技术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运行、边发展的工作模式,按照《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该具备独立运行与发展能力、能够推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定位,建立必要的高层次研发与工程技术人才流动机制,实行并深化开放服务。同时,在业务方面接受国家科技部、江苏省科技厅的领导,充分的利用依托单位的现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避免重复建设。(记者朱学蕊)